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参赛登记管理办法 (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运动员参赛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025-12-15 11:56:11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台球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特制定《台球协会运动员参赛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国台球项目特点和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制定而成;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中国台球协会主办、批准或支持的国际、国内比赛。适用于所有参赛运动员,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第三条 中国台球运动员参赛登记工作,是中国台球协会对运动员实施统一管理、与运动员交流的基础性工作。目的在于加强参赛运动员的管理、促进中国台球运动的健康发展、保障运动员群体合法利益、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公平的竞赛环境;第四条 运动员需本着自愿、真实、诚信、合法、有序的原则进行参赛登记。
第二章 参赛登记对象及相关规定第五条 凡有意愿参加由中国台球协会举办、批准或支持的各级各类赛事和活动的运动员均须在中国台球协会进行参赛登记;凡有意愿参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举办、批准或支持的各级各类赛事和活动的运动员均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进行参赛登记;第六条 凡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运动员,无论男、女,都可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台球协会进行参赛登,记然后在中国台球协会进行参赛登记(特殊年龄段赛事除外);
第三章 参赛登记方式及期限第七条 必须在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之间,进行次年的参赛登记工作;第八条 运动员按照参赛登记步骤完成登记工作;第九条 未能按时登记的运动员,将不能参加当年中国台球协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举办、批准或支持的各级各类赛事;
第四章 登记流程第十条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通过“台球协会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工作;第十一条 运动员需要完整填写并提交《台球运动员参赛登记表》;第十二条 提交电子照片:根据《台球运动员参赛登记表》要求,运动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将视为登记信息不完整,不能完成登记;第十三条 选择参赛登记项目,包括斯诺克、美式、中式,可选择一项或多项;第十四条 阅读并勾选同意《中国台球协会运动员参赛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缴纳参赛项目登记费;第十六条 信息审核:登记系统管理员审核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协会将根据登记信息公示年度参赛名单;
第五章 违规处罚第十七条 登记信息填写不完整,视为登记不成功,未能通过登记的选手,不能参加本年度中国台球协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举办、批准或支持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第十八条 延误缴纳登记费,逾期未缴纳登记费,本年度内不允许补缴,不能参加本年度中国台球协会举办、批准或支持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第十九条 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行为,将不能参加本年度中国台球协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举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中国台球协会;
第六章 登记管理费第二十条 运动员每年的参赛登记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每项目100元。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收到登记管理费后,登记成功;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台球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球协会;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